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 正文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练习《经济法》:转让股权(08.10)

2015/08/1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多选题

  12.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以自己所持该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向银行借款300万元。到期无力清偿,银行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转让甲的股权实现质押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强制执行程序中转让股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强制转让甲的股权,应当提前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

  B.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C.其他股东如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3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公司必须修改公司章程,且该事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好最后的这一段时间,努力奋斗!祝您梦想成真!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开通啦! 2019中级会计职称资料免费下载 2019中级VIP签约特训计划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