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 正文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练习《经济法》:简易程序(09.18)

2015/09/1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17.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

  B.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

  C.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等诉讼文书

  D.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落下帷幕,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哦!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版(全)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开通啦! 2019中级会计职称资料免费下载 2019中级VIP签约特训计划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