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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公司的注销登记

2017/04/1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9月9日就要开考了,你还没有备考吗?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也是操碎了心,特地为大家整理了平时容易出错的试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中级会计职称!快来看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公司的注销登记

错题点评:2017年4月6日

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的有(  )。。

A.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B.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C. 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D. 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点评:

本题的正确率为16.64%。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选项A);(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选项B)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选项C)、责令关闭或者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选项D,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决议应当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选项D表述不正确。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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