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经济法》:抗辩权的行使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9/10 19:42:21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复习已进入白热化阶段,考生朋友都开始适当练习,网校中级会计职称题库里有海量试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大家用心思考、总结!另外,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免费试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多选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2014年1月1日前交货,货到10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2014年1月1日乙催甲发货,甲称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原材料进行生产。要求乙先付款,乙拒绝了甲的请求。后双方达成协议,2014年3月5日前交货,仍旧为货到10日内付款。2014年3月1日,甲将货物生产完毕在发货之前,从报纸上得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的破产申请案件,遂暂停发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抗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在2014年1月1日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辩权

  B.乙在2014年1月1日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C.甲在2014年3月1日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D.甲在2014年3月1日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