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民法通则(1.28)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多选题
张某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约定,如果2013年12月31日,张某在异地的公司成功设立,张某将房屋卖与李某,价款230万元,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李某后悔,遂通过各种途径阻挠张某公司的设立。最终2013年12月31日,张某的公司未能设立。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B.该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
C.合同生效,因为李某恶意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
D.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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