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 正文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合伙事务(04.15)

2016/04/1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中级会计职称练习题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关于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B、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C、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D、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进入全面备考阶段,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招生方案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开通啦! 2019中级会计职称资料免费下载 2019中级VIP签约特训计划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