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可以抵扣的进项+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
其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中不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都是包含增值税的,也就是换出资产产生的增值税销项,而可以抵扣的进项则是换入资产产生的进项税金。其中如果是涉及到相关的费用的,比如换出资产发生运费、换入资产发生运费的,因为都是要确认增值税进项的,所以这部分进项也是应该计入到公式中“可以抵扣的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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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项
增值税销项是由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换出增值税应税产品产生的,一般情况是换出存货产生的增值税销项。
增值税销项的处理是比较简单的,不管是具有商业实质还是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公式“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可以抵扣的进项+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一项中都是要计算这部分增值税销项。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在资产公允价值或者是账面价值中包括,因此处理是比较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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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项会计处理
例题1、正报公司用一批自有存货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交换,存货账面余额为800万,计税价格和公允价值都是1000万,增值税率17%;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900万,另支付补价270万。
1、具有商业实质: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1000+1000×17%-270=9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900
银行存款 2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2、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800+1000×17%-270=7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700
银行存款 270
贷:库存商品 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
增值税进项
增值税进项是由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增值税应税产品产生的,一般情况也是存货,当然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可以抵扣”这个条件。
增值税进项另外的来源就是换入或者是换出存货发生的运费中按照7%确定的增值税进项,这部分进项只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时候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式中“可以抵扣的进项”中核算的,处理也是比较简单。考试只需要掌握换入存货支付运费确认的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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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会计处理
例题2、正保公司用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存货交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0,公允价值100万;存货公允价值100万,增值税率17%,正保公司另支付补价17万;另外正保公司支付存货运费10万, 取得正规运输发票,假设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换入存货入账价值=100+17+10-100×17%-10×7%=109.3
借:库存商品 1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7
贷:长期股权投资 80
银行存款 27
投资收益 20
如果是换出存货支付的费用就应该是作为企业的销售费用处理,不具商业实质下应计入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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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正保公司以一台设备和一批存货换入乙公司的一辆汽车,该设备的帐面原值为80万,累计折旧为40万,计提减值20万,公允价值为40万,换出该设备发生运费5万;正保公司换出存货账面原值100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一致为100万,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10%,换出存货发生运费5万;乙公司汽车的公允价值为145万,帐面原值为200万,累计折旧为40万,已提减值10万,正保公司支付补价5万,另支付换入汽车的运费2万。要求作出正保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
(1)换出固定资产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2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
累计折旧 40
贷:固定资产 80
银行存款 5
借:所得税费用 6.6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6
(2)换入汽车入账价值=40+100+100×17%+2+5=164
借:固定资产-汽车 164
贷:银行存款 7
固定资产清理 25
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
营业外收入 15
(3)结转库存商品和确认成本成本,以及费用的处理:
借:销售费用 5×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0.35
贷:银行存款 5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
存货跌价准备 1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10%=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
借:所得税费用 3.3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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