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各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之后,多个行业加多个税率,可能不容易搞清楚。大家很关注“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率。“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率和征收率都是怎样确定的呢?请大家继续往下看!
17%
13%
11%
6%
3%
5%
税率
(5种)
征收率
(2种)
全面“营改增”之后……
税率的确定
销售或进口货物
(除适用13%的货物外)
提供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
提供有形动产
租赁服务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销售或进口
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不动产
提供不动产租赁
提供建筑服务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提供邮政服务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金融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租赁服务除外
现代服务
提供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销售土地使用权除外)

1. 国际运输服务

2. 航天运输服务

3.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
(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10)转让技术。

4.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5.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率的确定
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5)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
  增值税税率有17%、13%、11%、6%及零税率共5档,征收率在原有3%的基础上新增了一档5%。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纳税人提供其他应税行为适用6%的税率。
  掌握了大的方向后,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实施细则进行税务处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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