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要差额征税?
  • 01

    金融商品转让

  • 02

    经纪代理服务

  • 03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 04

    航空运输企业

  • 05

    客运场站服务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

  • 06

    可以选择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 07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

  • 08

    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

  • 09

    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

  • 10

    不含自建、住房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二手房

01
金融商品转让
  •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 税率:6%
  • 关注点:

(1)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若盈亏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02
经济代理服务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03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

(1)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发行债券利息 - 车辆购置税
  • 税率:有形动产租赁:17%;不动产租赁:11%

(2)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条件同融资租赁)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 - 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 税率:6%(按“贷款服务”征税)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
    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17%)
    此时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销售额=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
息)、发行债券利息

②销售额=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04
航空运输企业
  •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 纳税人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05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06
提供旅游服务(可选)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
    -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提示:未选择差额征税的提供旅游服务纳税人,可以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按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抵扣。
07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08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09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选)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简易征收率:5%
  •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也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0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二手房 (不含自建、住房)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 征收率:5%
差额征税全部都要通过“差额征税”模块开票吗?

既然有差额征税开票模块,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差额征税事项都要通过“差额征税”模块征税呢?

这个还真不是。通过差额征税模块开票的话,意味着购买方只能按照差额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其实对购买方是一种损失。

因此,只有“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差额征税情形,才通过“差额征税”开票系统开票,而其他情况是可以全额开票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这样规定:

(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

“差额征税”功能开具的发票长啥样?

我很好奇,“差额征税”功能开具的发票到底长啥样呢?

详细说明
假设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代用
公单位支付的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等费用共计80万元,征收率为5%
  • 1 价税合计=100(万元)
  • 2 税额=(100-80)/(1+5%)×5%=9523.81(元)
  • 3 金额=1000000-9523.81=990476.19(元)
  • (1)由于金额和税额之间没有对应的比例关系,因此,发票中的税率为“***”。
    (2)对销售方,最终需要交纳的税额为9523.81元。
    (3)对于购买方,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同样为9523.81元,也就是只能按差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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