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审计署对水利部及长江水利委员会等7个流域机构和湖南、湖北等15个省(区、市)2002年至2003年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查了15个国债投入较多的水利项目。这次审计资金总额716.46亿元,其中,国债资金318.08 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98.81亿元,水利建设基金20.4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等279.12亿元,审计资金占2002年至2003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总额的77%。这次审计查出滞留资金35亿多元,其他违规金额近14亿元,共占审计资金总额的7%.
详细: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6年第1号(总第13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