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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注会《经济法》:需要掌握监事会的哪些知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7/16 16:58:05 字体:

《会计》 《审计》  《税法》  《经济法》  《财务成本管理》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关于公司监事会的相关知识点都要掌握哪些呢?参考董事会、经理的相关知识点,结合正保会计网校注会考试网上辅导的内容,现在对监事会的知识点归纳如下,希望能对各位考生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在理解和记忆相关知识点之后,比较重要的是各位考生能用监事会的相关知识来分析题目中给定的具体案例,把知识点和答题结合起来。

一、监事会成员的组成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上市公司的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二、监事会机构设置

1、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监事会职权和监事任期

1、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4、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5、此外,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在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中,老师会结合相关知识点给各位学员讲解一些案例或经典例题。大家可以从中学习老师用知识点去分析题目的方法。这也是各位学员在网校学习中一个重要内容,即不但学到了具体的知识,还学会了资深注会考试辅导专家的解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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