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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注会《经济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7/24 16:49:07 字体:

《会计》 《审计》  《税法》  《经济法》  《财务成本管理》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各位注会考生在复习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知识点的时候已经对董事会相关知识点有所了解、掌握,在复习责任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相关知识点时,主要关注它的特殊的地方,现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知识点总结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及其组成

1、董事会是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的常设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人至13人。

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与董事会相当。

4、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5、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任期和董事会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和董事会职权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同。

三、董事会的召集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四、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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