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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税率与征收率
一、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按纳税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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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或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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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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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 17% |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13% |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五类货物 | |
11% |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 | |
6% |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 | |
零税率 | 纳税人出口货物;列举的应税服务 | |
4%或6%的征收率 |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适用 | |
小规模纳税人 | 3%征收率 |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
需要注意的是:
(一)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适用于: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绝大部分;
提供的应税劳务:全部;
提供的应税服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灭菌乳为13%;调制乳为17%);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初级)农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5)频振式杀虫灯等。
(三)零税率
1.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参照国际运输服务)。
2.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
3.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四)征收率其他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3%、2%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增值税=售价÷(1+3%)×2%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增值税=售价÷(1+3%)×3% |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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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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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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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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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增值税=售价÷(1+4%)×4%÷2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提示1】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 【提示2】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
增值税=售价÷(1+17%)×17% |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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