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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纳税期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1/26 14:47:05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税款缴库时间: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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