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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4/01 16:32:51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

  知识点: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包含:

  (1)“三项”一定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②加工费;③运杂费。

  (2)“两项”不一定计入收回存货的成本:①消费税: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②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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