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进口货物征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1/17 15:37:25 字体: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进口货物征税

  1.进口货物的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计税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提示】

  (1)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2)进口环节按组价公式直接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在进口环节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

  (3)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和消费税的组合出题是常考的组合,多加注意。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第二章知识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