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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会《会计》备考资料:相关税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12/08 13:33:10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相关税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1)支付的计入在建工程价值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在“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若为购买设备时支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也应计入“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不计入“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注意“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核算的是最终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它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而购买固定资产本身属于投资活动,不管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都是随着这项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且不是最终支付给税务机关的,应在“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列示。

  (2)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列示还是在“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列示?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时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虽然没有给职工,但实质上是企业替税务局扣下的,是职工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后应对国家履行的义务。对于企业来说其负担的职工工资是税前数而不是税后数,而且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并不能自行留下,最后还是要作为现金流出,交给税务局的。因此在现金流量表中应将应付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列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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