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5 苹果版本:8.6.95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反垄断行政执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1/05 13:48:19 字体: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知识点:反垄断行政执法

  1. 反垄断机构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如下:

  (1)国家工商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2)国家发改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

  (3)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

  2. 反垄断调查措施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2)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3)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和资料;(4)查封、扣押相关证据;(5)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第十一章知识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