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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资源税的税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17 17:02:33 字体: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知识点:资源税的税目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税。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除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卤水)。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七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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