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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服务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2/26 16:15:50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服务业

  1.一般代理业以代理者向委托方实际收到的报酬为营业额。

  2.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3.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为计税营业额。

  5.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

  7.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

  8.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9.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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