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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相关税费:包括计入存货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
2.运输费:对于一般纳税企业购进存货支付的运输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金额计入存货成本,按其运输费与增值税率11%计算的进项税额,也可抵扣。
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包括仓储费用、包装费、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二)加工取得的存货
1.自行生产的存货
2.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包含:
(1)“三项”一定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②加工费;③运杂费用。
(2)“两项”不一定计入收回存货的成本:①消费税: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②增值税。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
企业取得存货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
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存货的成本。
(四)不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费用
下列费用不应当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当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2.仓储费用指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本,例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所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比照该原则进行处理。
【总结】下列项目,是否应计入企业存货成本?
⑴进口原材料支付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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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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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材料采购过程中:途中合理损耗、发生的保险费、装卸费用、运输费用、材料入库前发生的挑选整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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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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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材料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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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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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租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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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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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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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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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为生产产品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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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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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产品生产用的自行开发或外购的无形资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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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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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超定额的废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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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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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定额内的废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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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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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自然灾害而发生的停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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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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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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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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⑿管理不善造成的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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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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⒀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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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般产品设计费用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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⒁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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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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