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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考试《会计》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例外情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19 13:52:15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

  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例外情况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包括:

  (1)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2)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3)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4)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5)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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