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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非标准报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2/18 11:10:52 字体: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审计》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审计知识点

  知识点:非标准报告

  (一)引言段与责任段

  1.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时,应修改引言段,说明接受委托审计财务报表。还应修改对注册会计师责任和审计范围的描述,并仅能作出如下说明:“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但由于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中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2.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时,应修改注册会计师责任段,以说明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的非无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事项段

  1.设置标题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时,应在意见段之前增加一个段落(称为事项段),说明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并使用恰当的标题,如“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2.量化说明错报影响

  如存在与具体金额相关的重大错报,应在事项段中说明并量化该错报的财务影响。例如,存货被高估,在事项段中量化。如果无法量化财务影响,应在事项段中说明这一情况。

  3.说明范围受限情况

  在事项段中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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