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7年注册会计师《财管》预习:作业成本法核心概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3/14 15:45:14 字体: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十六章 作业成本计算

2017年注册会计师预习阶段知识点

知识点:作业成本法的核心概念

1.作业

(1)作业是指企业中特定组织(成本中心、部门或产品线)重复执行的任务或活动。

(2)若干个相互关联的具体作业组成的作业集合,被称为作业中心。

(3)执行任何一项作业都需要耗费一定的资源。资源是指作业耗费的人工、能源和实物资产(车床和厂房等)。

(4)任何一项产品的形成都要消耗一定的作业。作业是连接资源和产品的纽带,它在消耗资源的同时生产出产品。

2.成本动因

(1)成本动因是指作业成本或产品成本的驱动因素。在作业成本法中,成本动因分为资源成本动因和作业成本动因。

(2)资源成本动因是引起作业成本增加的驱动因素,用来衡量一项作业的资源消耗量。依据资源成本动因可以将资源成本分配给各有关作业。

(3)作业成本动因是引起产品成本增加的驱动因素,用来衡量一个成本对象(产品、服务或顾客)需要的作业量。作业成本动因计量各成本对象耗用作业的情况,并被用来作为作业成本的分配基础。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财务成本管理》第十六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