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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老师免费讲座:税法总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5/15 11:41:26 字体: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面进入备考季,为了让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备考,网校2015年注册会计师强化提高班课程也陆续开通,强化提高班突出重点难点,归纳知识体系。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老师于芳芳2015年注会《税法》强化班免费讲座:税法总论。

  老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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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讲义摘要:

  一、税收与税法的概念

  二、税收法定原则

  三、税收法律关系

  随堂练习:

  【例题】下列原则属于税法适用原则的有( )。

  A.实质课税原则

  B.税法优位原则

  C.税收公平原则

  D.税收效率原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ACD属于税法其他基本原则

  【例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选购课程:

  本讲座为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强化班内容。《税法》强化班课程目前已开通。以下班次均包含强化班课程,学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班次。鼠标指向下方班次名称,即可了解班次特点!

科目\班次 特色班 直达班 精品班 实验班 联报无忧班 联报旗舰班
税法 360元 680元 1200元 2400元 3000元/六科 12000元/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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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介绍:

  于芳芳 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高级讲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税务师。讲课思路清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语言清新简练,亲和力强,善于深入浅出、化繁为简。在会计和税法领域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深受学员好评。

  所授课程: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税法》强化提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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