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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本考点属于《税法》第五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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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悉掌握本考点。本考点通常会和“三税”的计算结合在一起考查。
【主要考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特别说明:
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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