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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企业改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8/05 15:05:06 字体: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企业改制。本考点属于《经济法》第十章的内容。

  【内容导航】:

  1.企业改制的含义

  2.企业改制的程序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属于客观题的常设考点。

  【主要考点】:企业改制

  1.企业改制的含义

  企业改制是指:

  ①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③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解释】目前经济市场中,“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所以“企业改制”,一般是将“非公司的企业”改为“公司”,而不能说将“公司”改制为“企业”。另外也更多的侧重于非国有资本的发展,所以是将“国有的”改为“非国有的”。

  2.企业改制的程序

  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链接: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十章主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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