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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直接经济利益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亲属所拥有的股票或其他所有者权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2年制定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时,独立性将受到损害。在注册会计师非主动地获取客户股权的情况下,如继承股权,或以股东为配偶,或是接管客户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执业前尽早处理股权,否则,注册会计师应拒绝对该公司的报告任务。
由于对父母、配偶、子女的利益存在继承关系,可以归属于注册会计师,视同注册会计师的直接经济利益。
间接经济利益是指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具有密切的但非直接的财务利益关系,重大的间接利益会影响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此处强调间接利益是重大的,如果间接经济利益并不重要,则不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但经济利益在多大程度上属于重大,现在尚无具体标准,实务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界定。
直接经济利益是指下列经济利益:
(1)个人或实体直接拥有并控制的经济利益(包括授权他人管理的经济利益);
(2)个人或实体通过投资工具拥有的经济利益,并且有能力控制这些投资工具,或影响其投资决策。
间接经济利益是指个人或实体通过投资工具拥有的经济利益,但没有能力控制这些投资工具,或影响其投资决策。
确定经济利益是直接还是间接的,取决于受益人能否控制投资工具或具有影响投资决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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