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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九章练习题答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1/13 15:45:58 字体: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D

  【答案解析】选项A,进口自用的应税小汽车的计税价格包含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及消费税;选项B,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选项C,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款项,应视为代收单位价外收费用,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收取手续费的款项,不并计税价格中征收车辆购置税。

  2、A

  【答案解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3、D

  【答案解析】载货汽车、低速货车计税依据为整备质量,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缴纳车船税。应纳车船税=5×40×20+4×15×20×50%+2.5×10×20=5100(元)

  4、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税目和税率知识点。选项A、C、D都不征收车船税的,选项B应该按照货车的规定征收车船税。

  5、B

  【答案解析】以整备质量作为车船税计税标准的是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挂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6、D

  【答案解析】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予贴花;劳务输出合同不是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7、C

  【答案解析】对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以全部金额计税贴花;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总额,不含装卸费和保险费;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开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8、A

  【答案解析】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9、A

  【答案解析】以电子形式签订应税凭证的当事人,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合同的当事人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权利许可证照的领受人,属于印花税纳税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10、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税率的知识点。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0.05‰、0.3‰、0.5‰、1‰四档。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ABD

  【答案解析】回国服务留学人员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税。

  3、BCD

  【答案解析】销售应税车辆的行为,不属于车购税的应税行为。

  4、BCD

  【答案解析】非机动驳船应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5、AC

  【答案解析】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港口内部行驶的车船,也纳入车船税征税范围;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

  6、ABC

  【答案解析】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法的,未按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7、BD

  【答案解析】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可以免征印花税。

  8、BD

  【答案解析】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收入的金额;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

  9、ABCD

  【答案解析】采取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自行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的纳税方法。

  10、ABCD

  11、ACD

  【答案解析】选项B中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应为运输费用,不包括装卸费和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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