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5 苹果版本:8.6.95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十一章综合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1/14 14:14:37 字体:
  2014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综合题

  公民张某是某高校教授,2012年取得以下各项收入:

  (1)该企业实行年薪制,张某每月取得工资8000元,12月取得年终效益工资64000元;

  (2)4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40000元,李某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灾区;

  (3)5月份为B公司进行营销筹划,取得报酬35000元,该公司决定为张某负担个人所得税;

  (4)7月份出访美国,在美国举办讲座取得酬金收入折合人民币8300元,主办方扣缴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415元;出访美国期间通过协商将其另一本专著翻译成英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折合人民币37350元,在美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6249.90元;

  (5)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

  (6)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折合人民币4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00元;从B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人民币3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张某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张某出版专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张某营销策划取得的所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计算张某在美国所得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计算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从A国取得的所得分别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从B国取得的所得分别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