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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
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中的较小者。
步骤总结:
如果出口货物使用了免税购进的原材料,应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
扣除方法有“实耗法”和“购进法”。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3.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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