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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其他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2.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3.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适用对象不同 | 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 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 |
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 | 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 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动审查。 |
法律效力不同 | 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 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
期间性质不同 | 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原因中断、中止或延长; 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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