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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会计》预习:以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2/03 09:59:53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以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还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基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注意: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在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基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借: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公允价值)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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