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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预习:职工薪酬的确认和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1/07 10:53:45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职工薪酬的确认和处理

1.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同时,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来确认为有关成本费用。

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上述两项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下面我们将分别货币性薪酬、非货币性薪酬和辞退福利进行讲解。

2.货币性薪酬的处理

(1)具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计提标准,计量企业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和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和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1.5%)等。

(2)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

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但一经确定,则是不能随意变更的。

3.非货币性薪酬的处理

(1)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①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销售商品相同(视同销售)。

②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但不确认为收入。

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3)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注意:此时不存在计提折旧的问题。

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

    贷:累计折旧

        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4.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劳务

通俗来讲,就是企业购买了商品或劳务,购买的价格比较贵,但是以比较便宜的价格卖给职工,那么这个差额也属于职工薪酬。

处理原则如下:

(1)规定了获得商品或劳务后职工应提供服务年限的: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在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未规定获得商品或劳务后职工应提供服务年限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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