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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会税法答疑精华:自建投资的不动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9/02 15:03:37 字体:

  2014年注会备考处于冲刺阶段,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帮助更多注会学员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学员问题:请问纳税人自建投资的不动产,在担风险和不担风险这2种情况下,分别怎么缴纳或者不缴纳营业税?如果缴税,缴哪个类别的营业税?

  回答:自建不动产对外投资,共担风险,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共担风险,取得固定收益,要交纳服务业-租赁业营业税。

  继续提问:可以帮忙总结一下吗?个人应纳营业税。

  回答:自建自用:不交

  自建一段时间后销售:交不动产销售

  自建立刻销售:交建筑+交不动产销售

  自建出租:交租赁业

  自建投资:共担风险的,不交营业税;不是共担风险的,要征收租赁业营业税。

  继续提问:自建一段时间后销售:交不动产销售

  自建立刻销售:交建筑+交不动产销售

  这两个有什么差别?为什么隔一段时间就可以少交了?

  回答:区别就是前者自用了然后销售,后者直接销售,因为此处税法规定只有自建后直接销售,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才交纳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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