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注会《审计》知识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3/29 14:37:08 字体:

  知识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一)总体要求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做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对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特定业务,如没有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得出具报告。如果项目合伙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合伙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二)复核对象

  1.基本对象

  (1)对所有上市实体[注意:不仅仅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2)明确[本所应当制定]标准,据此评价所有其他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确定是否[符合本所标准]应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3)对所有符合[本所]标准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2.其他对象

  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如满足下列条件[制定本所标准时应当遵循],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1)涉及公众利益的程度较大的;

  (2)已识别出存在重大异常情况或较高风险的;

  (3)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对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

  [提示]公众利益实体>上市实体>上市公司。

  点击进入论坛>>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审计》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注册会计师报考全攻略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