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7/10 10:22:57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特殊收入的确认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l2个月: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视同销售: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

  (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内部处置资产:不确认收入  资产移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2)用于交际应酬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4)用于股息分配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不改变所有权的用途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收入计量】自制资产,按同类同期对外售价确定销售收入(按移送的存货成本结转成本);外购资产,按购入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按购入时的价格结转成本)  

  【要点】

  (1)区分内部处置与移送他人;

  (2)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与会计收入、增值税关系;

  (3)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可以计提招待费与广告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