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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及全科合格证的公告
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综合阶段及英语测试成绩已经发布,现就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及英语测试合格证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在哪考试,在哪领取”的原则,请专业阶段合格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考试所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全科合格的考生以及英语测试合格的考生到报名时填写的申领地领取,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附后(见附件1、2、3)。
二、本人领取证书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三、请于2017年1月10日—2017年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期间领取合格证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有考生专业阶段六科已经全部合格,但未在附件1名单之列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阶段合格成绩单到通过最后一科的当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申请专业阶段合格证手续。
(二)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参加综合阶段的考试。
(三)如有考生综合阶段考试已经通过,但未在附件2名单之列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综合阶段合格成绩单到当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申请全科合格证手续。
(四)领取全科合格证后,不具备申请执业资格的,需申请非执业会员,申请时携带以下资料:1、非执业会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或两寸证件照一张。
附件:1. 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人员名单
2. 江苏省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
3.非执业会员申请表
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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