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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

职业 收入来源 税目
老师、演员 在单位授课、演出取得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在外授课、演出取得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或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 兼职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受雇于律师个人 为律师个人工作取得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由该律师代扣代缴)
证券经纪人 从证券公司取得佣金 劳务报酬所得(可扣除40%的展业成本)
个人保险代理人 佣金、奖励和劳务费 劳务报酬所得(可扣除40%的展业成本)
董事、监事 从任职公司(包括关联公司)取得 工资、薪金所得
从非任职受雇单位取得 劳务报酬所得
商品营销奖励 雇员取得 工资、薪金所得
非雇员取得 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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