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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动产质权效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5/25 09:31:41 字体:

  多选题

  下列关于动产质权效力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物的转移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B、动产质权设立后,在主债务清偿以前,质权人有权占有质物,但不能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C、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D、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严禁将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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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
201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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