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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财务与会计》第十一章“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内容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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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如何考虑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的核算? 答疑老师回复: 弃置费用也叫弃置成本,或资产弃置义务, 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 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预计负债);随后要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举例:甲公司经国家批准2×10年1月1日建造完成核电站核反应堆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为250亿元,预计使用寿命40年。根据法律规定,该核反应堆将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应在该项设施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预计发生弃置费用25亿元。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 核反应堆属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账务处理为: (1)2×10年1月1日,弃置费用的现值=250 000×(P/F,10%,40)=250 000×0.0221=5 525(万元) 固定资产的成本=2 500 000+5 525=2 505 525 (万元) 借:固定资产 25 055 250 000 贷:在建工程 25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55 250 000 (2)计算第1年应负担的利息费用=55 250 000×10%=5 525 000(元) 借:财务费用 5 525 000 贷:预计负债 5 525 000 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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