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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精选(三)
1.单选题
根据民法基本理论,下列关于债的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定担保是最主要、最常见的担保
B、债的担保方式一般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两类
C、纳税担保的法律关系具有单向性,税务机关是债权人,但也可以成为担保人
D、保证的成立缩小了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的范围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由当事人自行设定的担保,是最主要、最常见的担保。所以选项A错误。纳税担保关系具有单向性,税务机关是债权人,而不能成为担保人。所以选项C错误。保证的成立实际上扩大了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的范围。所以选项D错误。
2.单选题
齐某患有心脏病到市第一医院进行治疗,医院对齐某进行了各项检查之后,擅自制定了治疗方案和手术方案,齐某的家属对该方案一无所知,最后在治疗过程中齐某死亡。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医院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在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则不应承担责任
B、医院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C、医院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D、医院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医院未向齐某也未向其家属说明治疗方案和手术方案,也未取得他们的同意,结果造成齐某的死亡,医院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3.单选题
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单位、学校在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小学生李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人刘某侵权致李某遭受人身损害的,侵权人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多选题
根据规定,共同危险行为具备以下要件( )。
A、数人中的一人实施了危险行为
B、数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故意
C、数人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
D、数个行为中只有一个行为造成损害,但无法判明和何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
E、数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过失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5.多选题
王某是精神病人,某日王某举刀要砍其邻居李某,李某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看到刘某骑电动车经过,随即抢走电动车继续逃跑,刘某从车上摔下,造成骨折,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B、李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
C、刘某的损害应当由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行为,称为紧急避险。由此可知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所以选项B正确;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本案中引起险情的人是精神病人王某,王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中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选项E正确。
6.单选题
公民张某于2014年3月25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后因自己能力有限,委托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张某与李某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李某仅对5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2014年4月5日,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甲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丙公司订立了一项8万元的买卖合同,丙公司依约供货,个人独资企业未按期付款,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企业应依合同履行
B、李某的行为越权,企业不能付款
C、张某向丙出具张某和李某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张某向丙出具张某和李某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付款5万元,其余款项不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7.单选题
甲投资创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企业的解散作了明确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甲的企业的解散情形的是( )。
A、甲决定解散
B、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
C、甲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使广大学员在备战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能更快的掌握相应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在此精选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练习题供学员参考,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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