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练习题精选(四)
1.单选题
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关于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允许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但不得抵减欠税滞纳金
B、抵减欠税时,既可以按欠税时间逐笔抵扣,也可以按欠税额度逐笔抵扣
C、若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欠缴总额,抵减后的余额不得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D、查补的增值税款,可以按规定用留抵税额抵减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允许以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抵减的欠税包括呆账税金及欠 税滞纳金;选项B,抵减欠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选项C,若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欠缴总额,抵减后的余额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单选题
下列业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
A、打字、复印
B、照相、裱画
C、镌刻印章
D、钟表维修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C都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3.单选题
下列关于成品油消费税规定的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是( )。
A、进口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B、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返还消费税
C、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燃料油免征消费税
D、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
4.单选题
根据消费税现行政策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化妆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B、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实木地板,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C、计算啤酒出厂价格时,包装物押金中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D、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5.单选题
某市一卷烟厂委托市区一雪茄烟加工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烟叶成本为48250元,支付加工费76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无同类烟丝的市场销售价格。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元。(雪茄烟消费税率为36%)
A、1536.7
B、1436.14
C、2199.09
D、194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本题应该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加工厂所在地区(县城)的税率缴纳城建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48250+7600)÷(1-36%)×36%=31415.625 (元)
代收代缴城建税=31415.625×7%=2199.09 (元)
6.单选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单的纳税人使用的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该表中确定的临近矿山的税额标准上下浮动一定的比例核定,这一规定的比例为( )。
A、30%
B、20%
C、40%
D、6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资源税税目、税率的知识点。对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单的纳税人使用的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该表中确定的临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上下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7.单选题
某盐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45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5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3元)加工固体盐15000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800万元。已知固体盐资源税税额为每吨25元,该盐场当期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
A、112.5
B、30
C、37.5
D、3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资源税税额准予在其应纳固体盐税额中抵扣。故该盐场当期应缴纳资源税=(15000×25-15000×3)÷10000=33(万元)。
为了使广大学员在备战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能更快的掌握相应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在此精选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的练习题供学员参考,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2016年税务师考试备战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将一如既往,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网校与您共同努力,2016梦想成真!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课程:特色班 | 精品班 | 实验班 | 定制班
您是否对报考有疑问,请立即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