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精选(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30 19:05:49 字体:

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精选(七)

1.多选题

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有( )。

A、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B、犯罪没有得逞

C、犯罪分子没有达到犯罪目的

D、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E、犯罪分子没有达到目的是由于犯罪分子不愿意继续实施犯罪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此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2.单选题

根据刑法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属于行为犯

B、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就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只要实施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的,就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涉税犯罪和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形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属于结果犯。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结果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结果犯。

3.单选题

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按( )定罪处罚。

A、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特殊定罪规定。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按照《刑法》206条规定,应按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属于两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因为两罪之间有牵连关系,符合牵连犯的特征,按处罚较重的一罪来定罪处罚。

4.单选题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按( )定罪处罚。

A、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涉及发票类的犯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来定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按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按照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

5.单选题

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主观方面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B、只能由故意构成

C、只能由过失构成

D、多数由直接故意构成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构成要件。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6.多选题

下列犯罪中,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的有( )。

A、抗税罪

B、逃避追缴欠税罪

C、骗取出口退税罪

D、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非法出售发票罪

【正确答案】 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涉税犯罪的犯罪主体。选项A,抗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本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选项B,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是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7.多选题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对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

B、《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虚开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C、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D、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E、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特征和修正。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都能构成,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上一页】 【下一页

为了使广大学员在备战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能更快的掌握相应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在此精选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练习题供学员参考,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推荐阅读:税务师考试各科目难度分析及报考建议

2016年税务师考试备战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将一如既往,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网校与您共同努力,2016梦想成真!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课程:特色班 | 精品班 | 实验班 | 定制班

您是否对报考有疑问,请立即联系我们>>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