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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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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参加2018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更好的复习备考,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的快速问答,以帮助考生们有效利用碎片时间进行税务师考点记忆。以下为7月份《税法二》科目的考点速记。
1、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中,哪几项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征税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外籍个人为什么要计算在境内居住天数和工作天数?
(1)境内居住天数的规定是为了判定该外籍个人的纳税人性质,以便确定其征税范围,但和具体的税额计算是没有直接关系的;(2)对境内实际工作天数的规定是为了计算该外籍个人的应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天数直接影响税额的计算。
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考试中是否会给出?
只有五级累进税率和七级累进税率,也就是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会给出,其他税率都不会给出,需要进行记忆。
4、个人所得税中的“分国又分项”如何理解?
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的计算,分国分项需要这样理解,从同一国家取得的所得,各项目需要先分别计算各自的抵免限额,然后将各项目的抵免限额相加,减去在该国缴纳的税额合计,从而计算是否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5、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如果无法提供财产原值凭证,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 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有何区别?
企业所得税的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会计利润的12%。
个人所得税的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0%。
7、劳务报酬所得中“每次”如何理解?
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8、稿酬所得中“每次”如何理解?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就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9、个人取得的营销奖励按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根据发生费用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非雇员的营销业绩奖励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10、个人从企业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所得按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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