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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税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28 10:32:44 字体: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的一年就要有一个新的开始,你的税务师学习计划是不是也该提上日程了呢?目前为预习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税目

(一)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 2014-12-1起,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不包括煤矸石)。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如宝石、玉石、大理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铁、锰、铬矿石)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稀土、钨、钼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

(七)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俗称卤水。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第五章知识点汇总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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