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7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消费税款抵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4/14 17:33:53 字体:

2017年税务师备考正当时,很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疑难杂症”,有时甚至会心灰意冷,不过请不要着急,网校的备考利器答疑板来帮你。针对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中的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

问题:消费税款抵扣?

回复:消费税的抵扣要分为两种情况分别理解:

1.继续生产环节,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此时税法列举项目可以抵扣消费税以外,其他的不能抵扣消费税。可以抵扣的情况就是税一教材238和242页列举的10类。此时抵扣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领用多少抵扣多少。

2.委托加工收回后高价销售的环节,要按售价计算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的已纳消费税,此处的扣除不受应税消费品的限制,只要是应交消费税的产品就可以。此时抵扣是按销售比例抵扣。

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总是在偷偷的走着,为了帮助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7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正保会计网校2017税务师考试辅导课程详情>>

2017年税务师考试报考、报班、备考疑问免费咨询专区>>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