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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是否已经着手准备了呢?看似数月时间很长,但真正的复习时间又有多少呢?网校提醒广大考生要提早进入备考状态,制定学习计划,除了学习知识点外,还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一章相关试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及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破产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B.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C.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破产案件由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及管辖。(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所以选项A错误。(2)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所以选项B错误。(3)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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