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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学习:税法的特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3/02 17:22:15 字体: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准备报考2015年注册税务师的考生来说,统筹支配好学习时间更显重要。计划要早,合理安排,做到心里有底。计划要细,要将计划具体到每月、每周、每天。计划要实,计划制定出来一定要保证落实,不能中途而废,学习的进步靠的是平时点滴的积累,要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克服随意性,增强主动性。目前,大家可以跟随正保会计网校开始学习2015年注税预习班的课程。以下是整理的《税法一》第一章部分知识内容: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学习:税法的特点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节 税法概述

知识点: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即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税法结构:宪法 + 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单选题

1.下列关于税法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税法的特点和其他法律的特点具有一致性,这是因为他们均属于法的范畴

B.税法的特点是税收上升为法律后的形式特征,应与税收同属于经济范畴的特点相一致

C.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D.税法属于侵权规范,公民素质提高后的纳税习惯是存在的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法的特点的知识点。选项A,税法的特点和其他法律的特点不具有一致性,否则即无所谓税法的特点;选项B,税法的特点是税收上升为法律后的形式特征,应与税收属于经济范畴的形式特点相区别;选项D,税法属于侵权规范,离开法律约束的纳税习惯是不存在的。

【试题·单选题】(2013年)下列关于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的解释,正确的是( )。

A.税法是以规定纳税义务为核心构建的

B.税法是综合性法律体系

C.税法属于制定法

D.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税收相关的法律规范总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CD不符合题意。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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