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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各章节知识点,以下是第九章“关税”中关于“关税征收管理”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关税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项目 |
内容 |
关税缴纳 |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
关税强制执行 |
两种形式: |
关税退还 |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 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
关税补征和追征 |
1.关税补征,是因 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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